本帖最后由 RS—LHHM风 于 2009-9-5 14:39 编辑
教材:《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美)布伦特·E·特维著,李玫瑾等 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主讲:“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赵老师
技术支持:汤圆
课程名称:《第八章 被害人研究》
大家一起来玩填表游戏吧!
我们以前说过,在加拿大,骑警都有一套表格,在案发后对被害人及证人进行询问。由此可以达到初步“画像”的作用,给事后进行侦查的刑警提供了第一手的信息,为破案提供了便利。加拿大的这个填表游戏在全世界都是比较先进的。老特在这里提供了维斯顿和维尔斯预先列好的“被害人情况快速询问清单”。当然,如果全填完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并不象他说的那么快速,因为问题很多。像加拿大的那份填空游戏,全填完大概要用二十分钟。当然,从它的作用看,二十分钟肯定值得的。我们来看看要填什么东西:
1、被害人是否认识犯罪人?
由此可以看出两者是否有什么特殊关系。
2、被害人是否怀疑任何人,为什么?
是不是有仇人,这样可以缩小侦查范围。
3、被害人是否有犯罪的历史,或者举报犯罪的历史?
同上,说好听的是抛砖引玉,不好听的是……,哈哈,是吧。
4、被害人是否有武器?
在美国,我认为应该反着问,呵呵,玩笑。这里我个人认为,有的时候被害人过于敏感,其错误的自卫行为可能导致引起犯罪人的犯意。
5、被害人是否具有好斗的个性?
这个结合上一节课的内容就一目了然了。
6、被害人是否曾经成为过警察记录中的人物?
这里还是看被害人是否有什么记录可以同本案联系上,扩大线索范围。
上面的是案件发生之后,在被害人还清醒的时候要问的问题,哈哈,这句话是我自己的话。因为我个人认为,记忆是不可靠的,它是可以随着时间的流失,在当事人按照自己意识进行“修饰”后发生变化的,就像女孩给自己化妆一样,前后完全是两个概念。所以要看原汁原味的材料还是要趁早。当然,不管这是有意的修饰,还是潜意识的、不自觉的修饰,对于案件之后的侦破都会造成或大或小的影响。有意的修饰所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被害人要隐藏一些不想为人知的事。看过《豪斯医生》的同学可能对此有些了解,即便是寻求医生帮助,甚至在生死关头,病患都有可能向医生隐瞒一些事情。因为有些东西对于他们来说比生命更重要。我在工作当中也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是他们在开庭的前一刻都不说实话,结果可想而知,我在法庭上像个傻瓜一样被对方打的灰头土脸,不但这样,法官还要说“你这个律师是干什么吃的!”郁闷死我了。后一种情况就是另一个范畴要研究的问题了,那就是心理学。这其实是很怪的一件事,当然,心理学家不会觉得“怪”,他们觉得人的心理就是这样的。之所以发生这些“修饰”的情况,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是因为被害人的心理出现了一种“抵抗”,是一种自我防御功能,使得自己不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或者说是使得自己在感觉上不再受伤害。比如说,犯罪人在行凶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把刀,但是被害人在事后却死活回忆不出犯罪人拿了什么凶器。其实是他想不出吗?我只能说“这个不好说”,从我看到的老弗的病例里面,他指出病人的潜意识里产生一种抵抗的力量,它让自己想起这个吓人的事,避免在心理上受到伤害。通过心理医生对其催眠,病人说出了自己本来不想说的想法。另一个例子,一个犯罪人在绑架了一个女性后对其进行了性侵犯,但是被害人始终回忆不起这段经历,她仅仅知道自己被抓住并关在一个地方,然后就被警察解救了。但是从法医的报告看,其阴道及肛门处有明显的受到侵犯的痕迹,而且全身上下有很多淤伤。对于被害人丧失记忆的情况,从心理学上看是一种“现象”。其实每个人都会发生这种现象,有的时候会夸张、杜撰出一些没有发生的,或者漠视、忽视,乃至于诋毁一些发生了的事情,只是情况及程度不一样而已。我自己其实也有过这方面的经历。我小的时候经常和家人或者朋友到八一湖去游野泳,当时的八一湖就是一个自然的水域,不像现在还有游泳池、戏水乐园什么的,下水的地方还有石灰阶梯。那个时候是很野的地方,水里都是淤泥、水草,每年都有人由于不小心被水草缠到,然后在水中窒息而死。我现在要说的就是我的一个“记忆”,我“记得”我自己曾经被水草缠过脚,我当时没有慌乱,然后我趁着自己还有氧气的时候,憋着一口气,反而往下游,然后把缠着我脚的水草拔了出来,然后游回岸边。这就我的“记忆”,但是我不能确认它的真实性了。这个不像我得的第一个“鸭蛋”,至今还藏在我的“秘密基地”,上面有我伪造的家长签字。这个是有证据的,但是我的记忆已经没有证据可以证实了。后来我自己分析,这个有可能是真的,为什么哪?第一,我当时的水性还是不错的,这是基础;第二,游野泳的人都有经验,这水草是越缠越多,因为他长的比较密集,你被缠后一慌就乱扑腾,然后水草就越卷越多,你要是冷静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但是否定这个记忆的理由也有,我当时还是个小孩,我有那么大的力气吗?最后我想了一个折中的结论,我是被缠过,但是水草比较少,而且不是那么密集的生长在一起的,还有就是身边有大人,所以心里不慌。
扯远了,咱们回来继续看。
下面是一些基本问题,这些问题只要被害人没被打傻就能回答。当然,说句难听的,即便他被打傻了,这些问题也可以通过其他方面的人员了解到。
1、确定被害人的身份特征(如民族、体重、身高、发型、头发颜色等)。
2、确定被害人的职业,以及上班地点、下班的时间。
3、收集被害人的犯罪经历。
4、收集被害人每天的生活规律、习惯、活动。
5、收集所有被害人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并逐一询问。
6、收集所有被害人朋友的相关信息,并逐一询问。
7、收集所有被害人同事的相关信息,并逐一询问。
8、收集被害人的医疗记录。
9、收集被害人的精神病史,并逐一询问所有被害人提供过心理帮助的人。
10、收集被害人所使用的药物,与已知的被害人的毒物进行比较分析。
11、收集被害人的经济背景(信用卡、纳税及保险情况)。
12、收集被害人的教育背景。
13、收集被害人的居住背景(如曾经何时、何地、跟谁住在一起)。
14、收集被害人的个人情况,这就是一些比较细碎的事情了,比如经常去的地方、工作情况、家里的情况、住所的情况。检查被害人的相册、日记、所看的书籍杂志。记录他所看的电影、音乐,他的文学爱好。由此可以知道他喜欢什么人,崇拜什么人,以及他希望别人怎么看待他,还有他怎么看待自己的生活。通过这些信息可以从侧面寻找案件的线索。
15、收集被害人的计算机和网络信息。包括以下内容。(特别说明一下,关于计算机的问题,后面关于网络犯罪的时候还有详细的讲解。)
(1)确定被害人网络服务商。(这个在中国应当不会发现什么意外情况,因为中国的网络服务商就那么几个)
(2)确定被害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3)检查被害人的通信录及其相链接的数据库。
(4)检查被害人的收发邮件。
(5)检查被害人计算机中所有的文档。(当然包括隐藏文件夹了,呵呵,大家都有吧)
(6)确定最近一次计算机的用途及各种软件的用途。
16、根据证人证言和证据,建立一个被害人最近活动的时间表。
17、走一遍被害人最后一次走过的路,再以犯罪人的视角来观察这条路,然后分别作出记录,查看对比相关的信息。
看到这里,大家大概和我一样,对于被害人最后的行动和时间表这两个标题比较感兴趣吧。看来大家都挺有专业敏感度的。在这里,作者也突出了被害人最后24小时的问题。详细的列出了应当调查的项目。通过了解被害人的最后行为可以了解被害人同环境的关系、了解他同其他事件的关系、了解犯罪人如何选择被害人、犯罪人的习惯,以及犯罪人的行为模式。以下:
1、收集所有可以利用的法庭证据和事实证据。(英美法系同我国法律的区别,他讲证据做了细化,与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关联的证据是法庭证据,而其他证明事实发生发展的证据是事实证据)
2、收集所有的犯罪现场照片。
3、收集所有的证人资料。
4、建立一个时间顺序和地点的线形列表。
5、要尽量详细地建立一张被害人受攻击之前24小时的活动路线图。
6、根据地图和法庭证据的引导,实地走一遍被害人在最后24小时里走过的路。
7、按照时间顺序记录下所有事件线路上的背景因素,包括被害人曾经接触或跟其走过的车辆、人员、活动及其他方方面面的人。因为犯罪人有可能伪装成其中的任何人。
以下的内容是从犯罪人方面进行考虑和分析的,事情的另一面:
1、犯罪人在什么地点接触到被害人。
2、犯罪人在什么地点实施了攻击。
3、能否从周围的地点来观察攻击行为,能看到多少。(这个方面可能会发现证人)
4、犯罪人是否熟悉这个区域,以便知道某一特定的地方,以及如何到达那里。
5、是否熟悉被害人,并对其生活中的一些毕竟路线熟悉。
6、是否需要提前踩点或者守候。
7、这条路线是否将被害人置于更高或者更低的被害风险之中。
8、在这条路线上获取被害人是否将犯罪人置于更高或者更低的风险之中
同学们一看便明了了,上述各个条款都是初步确定犯罪人行为模式的问题,如果对上述问题有一定的了解,我们就能有一个初步的侦查方向,知道我们要找的人大概是一个什么类型的罪犯。
作者通过被害人的视点和犯罪人的视点两方面来收集被害人最后的信息,这样可以做到清晰明了,事半功倍。
在这里我要向大家强调两个事情。第一,我们在上面的表述中都是以假定被害人与犯罪人有关联的前提下进行的调查,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丢掉任何一条线索。但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联系,咱们也不用自己制造出种种莫须有的关联来,那么做就不是破案了,是在做秀。第二,我们向大家介绍了些前人的经验,并不是要给大家设框框,而是给大家一个启迪,大家应该发动脑筋,与时俱进的思考,说到“经验”,大家会想到归纳法,我们都了解归纳法的局限性,我要做的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继续前进,而不是从巨人的肩膀上跳下来,或者是把巨人踩下去。所以说,我们要保持一定的警惕。如果有什么更广泛的侦查思路同学们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会讨论后决定是否补充。
讲到这里这节课也就差不多了。后面会补充一个案例来看被害人研究在审理中的作用。
好,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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