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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证据学入门白话讲座(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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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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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4 18: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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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美)布伦特·E·特维著,李玫瑾等 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主讲:“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 赵老师

技术支持:汤圆

课程名称:《第四章 案件评估》

 

首先是刑事疑点分析

先说“疑点”,它是指模棱两可、含混不清的现象,即某事物可能有两种以上的解释,或对事物的解释模糊不清。“刑事疑点分析”是指在一个特定的案件中对所有物证进行分析,并对所有相关的假设和结论进行质疑。举个例子吧,在夏季,河边发现一个女人的尸体,她没有穿任何的衣服,尸体上没有明显的外伤……那位同学别流口水,是假如,而且人都死了你还不放过,真老何啊!你能够确定她的死因吗?是溺水而死还是被杀死后弃尸,是强奸杀人还是愤懑而死,还是洗澡的时候意外死亡,发现尸体的地方是不是第一现场,等等等等,这些都是有疑问的。当侦查人员、法医和专业人员对这些疑问作出专业的结论后,侦查人员要对这些结论进行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性犯罪分析的思维。还记得这些概念吗?对,观察、实验、反省、推理,哈哈,大家看来还记住了不少。犯罪心理画像人员在分析案件时需要做的第一步工作就是进行刑事疑点分析。

“除非对物证进行分析并作出正确解释,否则,任何人都不能得出一个全面准确的心理画像结论。”这是老特本节的中心思想。心理画像人员对被害人和犯罪人行为证据的分析需要经过物证的考查来加以证实。从另一个角度说,行为证据的分析过程就是犯罪心理画像的过程。一名称职的心理画像人员必须能够用他自己的刑事科学知识及其他刑事科学家和同行的相关知识来证实物证的准确性和含义。这是我们上面反复强调过的。如果物证和随后进行的犯罪证据考查缺乏准确性和价值,那么在此基础上得出的任何画像也将同样缺乏准确性和价值。在这一点上,大家要牢记。

刑事疑点分析的目的就在于让心理画像人员保持客观立场,防止他们进行调查假设。那啥叫调查假设哪?说简单点就是办事想当然。举个例子,老何认为黑人是不好的,如果他是侦探,如果嫌疑人是一名黑人,他就会先入为主的认为这个家伙肯定是凶手,这样就陷入了自己挖好的陷阱。试想,如果当现场勘验人员、刑警、犯罪现场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案件调查的人员没有根据案件事实就得出一些意见时,这种先入为主的调查偏见现象就会发生。这些意见,大多数是根据主观的生活经验、文化偏见及个人偏见得出的(老何在这方面不应该有什么生活经验,他的观点主要是来自偏见)。这样先入为主的调查偏见再传达到调查人员,或者说是画像人员那里,后果不堪设想。对案件进行正常的思考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应了那句老话“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特维在书中摘录了格罗斯在《刑事侦查》中对“预先推测”的阐述。预先推测与调查假设的内涵外延比较近似。在这里格罗斯说明了预先推测的短处,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刑事疑点分析的重要性。既然他都全文摘抄了,我也就不“归纳”了,一方面是我偷懒,另一方面我想让大家体会一下一百年前大师的作品,他一百年前所达到的理论高度让我们汗颜,我谨此向前辈致敬。最后的一个目的就是占字数了,哈哈哈哈哈!

第四部分——预先推测

在刚才描述的方法中还应展开并行调查,并行调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相互控制,是避免产生预先推测的最好(有人认为是唯一的)方式。而预先推测是所有案件调查最致命的敌人。预先推测比那些工作热情高涨的侦查人员更加具有危害性。这些工作热情高涨的侦查人员最容易形成预先推测。那些工作不热心的侦查人员并不怎么关心案件,一般也就形不成什么固定思维模式,只是顺其自然地办案罢了。当一个侦查人员满怀激情地钻研案情时,这个侦查人员可能会找到某种参考点来思考问题,问题在于,这名侦查人员可能夸大了这一点的重要性,或者误解了这一点。侦查人员对此形成了一个难以摆脱的观点。在认真检查我们自己想法的过程中(我们几乎在别人身上发现不了什么,也不能观察到他人的纯精神特征),我们将有许多机会研究“预先推测”是如何在我们头脑里产生的。我们将惊讶地发现,那些毫无意义的、纯属假设性的偶然叙述是怎样产生了一个推测。尽管我们早就认识到:产生这个推测的根源是多么荒谬,但我们却不能轻易地根除这个推测。

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发生,我们也不会发现什么。但是,当我们排查作案人时、当我们去勘查现场的路上时,我们会有意无意地作出某种推测。也并非毫无根据,或是别人一个偶然性建议,或是别人一个肯定的表情,或是上千个偶然意外的事件,尤其当我们忽视眼前的结论与预先推测存在的联系,而这些预先推测没有法律根据,也没有经过事实来加以证实。只是根据表面上的联系,你可能听过类似的故事,也许你以前已经遇到过这样相似的案例,长期以来,你认为事情的真相必将如此这般,这就足够了,你再也不能用质疑的思考来研究案件的详情。

并非所有人都如此,但常有人知此:选择一种既定原则,如同假设:“如果某种情况下,M和N都已被证实,那么,某事若发生在同样的环境下或同样的方式中其结果也必须相同”。这个推理可能很好,但由于某一原因或其他原因,有关M和N的证据长期得不到证实,乃至最终也未得到证实。而所谓证实的观念仍存在于脑中,结果是作为依据的观点事实上从未得到过证实。

另一种经常发生的情况是:预先推测理论之所以发生错误是因为我们一开始就观察就错了。就视觉而言,根据肉眼观察物体,物体可能会呈现出错误现象。同样,观察人员从一个错误的角度来审视事件——而这个错误角度观察人员并没有改变.也会出现错误的预测理论。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最细微的事情,如果不确切观察,都可能有很大的危害性。假设偏远地区报告发生了一起纵火案,不管这个纵火案真实情况如何,就会有人对这个现场产生设想。例如,有人想像自己根本没有亲眼目睹的房屋位于道路的左边。总部获得有关信息之后,对现场的观念才会变得更加详细和不可动摇了。在头脑的想像中,整个现场和一些次要细节都被呈现出来了,但是在头脑中总是把所有的东西都放置在道路的左侧。这个观念通过某人深信房屋就在路的左边,产生的所有疑问通过有人确实见过房屋就在路的左边位置上而得到证实。但是,假设这个房屋真实位置在路的右边,并且这个错误根本就没有得到校正,那么,因假设房屋位置而得出的结论或形成犯罪案件的推测在一定程度上就混淆了侦查的思路。

这一切都源自主观上的臆断,而这一点在每个人身上都难以避免。更要命的是办案当中的想像,即思想从案件有限的信息中获得更多信息,其实案件本身根本提供不出那么多信息。人们通常认为,侦查人员不会愿意因有虚假的信息改变或夸大案件的本来性质。但就人性而言,人恰恰崇尚猎奇而不屑于平常的日常琐事。我们喜欢寻找本身并不存在的浪漫特征,甚至比起日常生活事实我们更喜欢奇异和恐怖内容的描述。每个人都是这样,尽管在表现程度上有的人会突出些,有的人轻微些;但的确就是这样。对此我们可以找到上百件证明包括我们所最爱读到的、听到的和什么消息不胫而走等,都表明大多数人出生时就已经具有了夸张的倾向。夸张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危害性。我们进行夸张的倾向往往是美化我们周围的事物。如果没有了夸张,我们将缺乏美感和诗意。但在刑事专家的职业中,专家们都必须要积极、认真地排除含有任何细微夸张成分的观念。否则,这些刑事专家在其领域内将毫无价值可言,甚至对人类也具有危害性。我们必须坚持认为刑事专家不应该有夸张行为,他应该用这种态度持久地来批评自己和他人的工作,如果刑事专家没有发现夸张的蛛丝马迹.他应该细心地检查自己的工作。在我们看来,夸张是潜移默化的,没有人知道一旦有了夸张的痕迹它会发展到什么严重程度,并在什么地方结束。侦查人员所能采取的惟一补救办法就是更仔细地观测自己,用心去思考工作,并消除任何含有夸张的苗头。正因为侦查人员需要刚毅和果断的反应力,人们发现优秀的侦查人员也稍微会对虚构的东西感兴趣,侦查人员将通过对自己认真的观察来感知并发现虚构的东西,并遵从严格的科学规律来排除这些虚构的东西。

看了上面的东西同学们会问,这怎么可能哪?作为专业人员怎么会如此草率的作出结论?坦白的说,事实就是如此,并不是专业人员主观的想把证据或者技术鉴定结论做成这样,但是由于缺乏客观的原则,或者由于工作的细微失误,使得侦查的方向出现了错误。由此可见刑事疑点分析的重要性了。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必须重视那些称职的犯罪心理画像人员提出的要求,即更精确地证实各种假设的来源,而不是根据自己的信念去认定某些东西。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考虑到一个画像产生的调查结论可能影响法庭的审判结果,画像人员要求对信息的来源渠道进行质疑怎么说都不过分,因为画像人员正是依据这些信息得出有关结论的。

(课后思考:各位同学有什么“想当然”的习惯哪,哈哈,好好检讨一下自己吧!)

 
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的事情,一切都是历史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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