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 发表于 2009-8-20 20:33:38

法医上死亡的分类(转)

法医学上通常将死亡分为暴力死亡和非暴力死亡两大类。
      1、暴力死亡
      暴力死亡是由外界物理(包括机械)、化学和某些生物因素引起的非正常死亡,由他杀、自杀、意外造成,为法医学研究的重点内容。如机械性窒息、机械性损伤、烧死、冻死、电击死、雷击死、各种毒物中毒死亡等。某些生物(如有毒植物、蛇毒、致病菌)有时也被犯罪分子用做杀人手段,其造成的死亡也属于暴力死亡的范畴。
      2、非暴力死亡
      指疾病或衰老引起的正常死亡。这类死亡一般不涉及他杀、自杀、意外等死亡性质,无须司法解剖查明其相关人员的责任。但是,某些急死者突然发病,在数分钟、数小时或24小时之内死亡,往往引起种种怀疑;某些狡猾的罪犯杀人之后伪称病死,企图逃脱罪责。为了查明死者的原因,消除怀疑,揭露犯罪,也需要进行法医尸体解剖检验。

FW24862 发表于 2009-8-24 22:55:13

额。。。。。。。。。。。。。。。。。。。无奈

H.M. 发表于 2009-8-30 08:47:14

埃........

RS—LHHM风 发表于 2009-9-5 18:17:21

无语。。。。。。。

冷酷的工藤 发表于 2009-9-5 21:13:57

呃大家态度空前的一致唉

RS—LHHM风 发表于 2009-9-6 14:48:49

o(∩_∩)o~~~~~~~~~

冷酷的工藤 发表于 2009-9-6 20:47:54

不过说实话这个帖子的确挺令人无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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