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K.S推理缘地最高事务管理机构——院长
院长由董事局授权,对董事局负责。总监由理事会产生,领导管理缘地各阶层成员,受理事会监督。唯一官方认证的内一切事务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一切事物。对于违反缘地规章制度的成员有任何程度的惩罚权力。有管理缘地一切事物的权力。副院长由院长领导对缘地事务进行管理,副院长由缘地理事会成员循环担任。
院长主要职责:
(1)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2)主持的日常事务活动;
(3)经董事会授权,对外处理活动等事务;
(4)任免下属管理成员;
(5)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事务情况,并提交年度报告。
院长权力:
最高执行权:对一切涉及的事务有执行管理的权力。
任免权:对于内部任何成员都有任命为下属管理成员的权力。
对于内部任何下属管理成员,都有罢免的权力。
公布权:对于一切事务都有公布的权力。
外交权:院事务有代表官方对外负责一切有关事务的权力。
注:以上权利院长(副院长)身份可以单独使用,不用通过议会授权。
理事会议由总理事执行,院长不予执行。
董事会议由院长执行。 收到了。。。嵩哥! {:10_494:}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