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杀手的失误在哪呢??
化工巨子朱彰发现妻子的奸情后,立即与律师商量,请律师起草剥夺妻子分割财产权的离婚协议及起诉状。朱彰的妻子知道这件事后,立即与情妇密谋,决定请杀手谋杀朱彰后,为造成自杀的假象,并伪造朱彰的遗嘱,将全部财产交由妻子处理。
密谋决定,朱彰的妻子秘密的把留有朱彰手迹的空白信筏,然后交给杀手,嘱咐杀手在杀死朱彰后,用朱彰办公室的打字机打印遗嘱。
杀手受雇后,觅得机会趁朱彰午休时,在朱彰的办公室用装了消声器的手枪,贴着朱彰的左侧太阳穴开枪打死了朱彰。然后放在朱彰平时惯用的右手上,造成了自杀的假象。接着,杀手坐在打字机前,带着橡胶手套用打出了一份遗嘱,内容当然是朱彰的妻子早就抄给他的。
朱彰自杀的死亡的消息传开后,律师怀疑有诈,立即请警方调查。朱彰的妻子虽再三阻拦,但警方强行调查现场,并认定朱彰是被人谋杀的。朱彰的妻子与情夫及杀手回忆了当时谋杀的情景,依然找不到什么破绽。
一直到朱彰的妻子被警方逮捕后,才告诉了她破绽在什么地方,朱彰的妻子才恍然大悟。
到底,杀手的失误在哪呢??
**** Hidden Message ***** 我想破绽就在打字机上,打字机没有朱樟的指纹,如果真的是自杀,而且还把遗产留给妻子的话,那么为什么打字机上面没有他的指纹呢?这岂不是很矛盾吗? 在朱彰的办公室用装了消声器的手枪,贴着朱彰的左侧太阳穴开枪打死了朱彰。然后放在朱彰平时惯用的右手上
这句有问题啊,左侧被击中的,枪不可能在右手上 既然说是自杀的。那么为什么左边太阳穴中枪。但是却是右手拿枪呢??而且他的妻子应该感到很伤心。全力支持警方调查才对啊。为什么又要再三去阻拦呢?? “杀手带着橡胶手套打字机上没有指纹”可是他是在死者的办公室的打印机打印的,那么他平时用的时候肯定有留下指纹啊。所以我觉得这个不成立啊。。 是指纹的问题。由此可知是他杀。 在朱彰的办公室用装了消声器的手枪,贴着朱彰的左侧太阳穴开枪打死了朱彰。然后放在朱彰平时惯用的右手上
这句有问题啊,左侧被击中的,枪不可能在右手上
上面说的什么打印机的指纹
我想,本来就是他的办公室
他的指纹肯定是有的~! 呵呵,自杀的姿势好别扭的,要玩高难度么?右手打左脑,太逗了 在 左侧的太阳穴 不可能右手拿枪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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