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拘留嫌疑人
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第四项第五项情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项 和四五有区别? 贝克街的小偷 发表于 2013-7-29 2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六项 和四五有区别?
执行的人不同吧{:10_502:} 貌似 还有前面流窜 等前提。
人民检察院呃 这些执法机关都不怎么熟悉。 贝克街的小偷 发表于 2013-7-29 2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貌似 还有前面流窜 等前提。
人民检察院呃 这些执法机关都不怎么熟悉。
政治课你们老师没教过嘛。。。 木有。老师只讲考试内容。毕业就都忘了恩 贝克街的小偷 发表于 2013-7-29 20: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木有。老师只讲考试内容。毕业就都忘了恩
额,好吧,其实我也快忘了,检察院,法院,政府。一府两院。。。什么的,下次弄点这种知识补充补充,这个算法律推理么{:10_503:} = = 柯南里有过检察官。算吧。
院长不会管的。 但是人大代表是犯罪嫌疑人的话要拘捕是需要走一套很特殊的程序的。 戒你若烟 发表于 2013-8-2 2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人大代表是犯罪嫌疑人的话要拘捕是需要走一套很特殊的程序的。
这个我不太懂,你可以发表类似的帖子给我们补充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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