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狗判案
明朝的宁王年轻时是个花花公子,经常牵着只脖子上挂着块"御赐"两字牌子的丹顶鹤,满街闲逛。
有一天,那只白鹤自个儿踱出门来,被一条狗咬死了。宁王暴跳如雷:"我这白鹤是皇上赏的,脖子上挂着御赐金牌,谁家野狗竟敢欺君犯上。"当即命令家奴把狗的主人捆起来,送交南昌知府,要给他的白鹤抵命。
当时的南昌知府名叫祝瀚,对宁王的胡作非为很是不满。听说宁王府的管家前来转达宁王的"旨意",又好气又好笑,对管家说:"你写个诉状来,本府当审理。"
宁王府管家递二诉状,祝瀚看过,从签筒中拔出夸签,命令衙役捉拿凶犯到案管家忙说:"不劳贵差,人已抓到堂下。"
祝瀚故作惊讶,说:"这诉状明明写着肇事凶犯乃是一条狗,本府今日要大堂审狗,抓人来千什么?"
宁乇府管家气急败坏地说:"那狗不通人言,岂能大堂审问?"
祝瀚想了个办法,就把这个案二轻松地判了。请问,祝瀚是如何断案的?
**** Hidden Message *****
让狗看诉状认罪、、自然不可能。。因为狗不识字。。于是狗欺君犯上的罪名不成立。。那么一切都搞定了、、 狗不通人言当然也看不懂牌子上写什么了 想法和上面差不多,狗不通人言 宁王...
周星星点秋香里面的那个么... 狗不知道人说什么 和上面几位一样 。。。。。。。。。。。。。。。。。。。。。。。。。。。。。。。。。。。。 看看答案
我是给群里出题的 总觉得怪怪的。 狗不懂人话, 人不懂狗话。
双方语言不通, 又何来的审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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