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查洛 发表于 2011-2-6 20:52:27

反侦查知识

一、侦查的含义 9 L. W9 d0 b) b8 _: @" O3 D9 b
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 ! Rb3 \1 ]2 j) c$ ~* si( k. {
侦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 刑事诉讼可分为侦查、起诉和审判三大程序阶段,侦查活动主要在侦查阶段进行,但在起诉和审判阶段,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依法可以进行补充侦查。 , e) n8 Y1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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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侦查权的行使 ! c! `: P; C" [" I$ r0 |7 S
在我国,侦查权只能由依法具有侦查权的机关即法定侦查机关行使,法定侦查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等。依法不具有侦查权的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被禁止行使侦查权。
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有明确的分工。公安机关是最主要的侦查机关,承担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该条还就人民检察院依法负责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做出了明确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t2 U; L+ T( `* k5 `5 J* v% S5 ^

   三、国外侦查权介绍 7 ?4 p: b" b; xI3 b
在法国,侦查权主要由检察官、司法警察官和预审法官行使。在德国,侦查权主要由警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在日本,检察机关是主要的侦查机关,拥有单独侦查权。在英国,警察机关是主要的侦查机关,警察在侦查中还拥有某些特殊权力。美国的侦查也主要由警察机关进行,但检察机关在侦查中起较大作用。法、德、日、英、美等国都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请律师。

       反侦查:   简单地说就是,作案人员比较熟悉侦查人员的侦查手段,方法等,而在作案时作法比较高明,不会给侦查人员在现场留下一些有利于案侦查的线索.

工藤昔音 发表于 2011-2-6 21:49:41

谢谢古月。。不过 有没有什么技巧性的东西啊?

Vream 发表于 2011-2-7 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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