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县官是凭什么判妇人无罪的?
铅山县有一个农民吃了鳝,突然肚子痛,一会儿就死了。邻居说 是妻子毒死了丈夫,就把这件事报了官。县官听了邻居的叙述以后,就开始细细审司这个案子。几天后,县官没有治农妇的罪,却出人意料地召来几个渔民捕鳝,到了数百斤,都放到水瓮里。有昂起头从水里出来两三寸的,数了一下有七条,县官很惊奇,细细考究之后,妇人的冤案终于得以大白于天下。
请问:县官是凭什么判妇人无罪的? 虽说浮上来的是有毒的
但是也不能排除妇人的谋杀嫌疑
若是我
叫妇人当场捞起那些有毒的鳝
料理后当场吃掉
如是毫不犹豫的要吃的话
则是无辜的
若是拒绝的话
则相反了 可是吃了也是死 吃的话。 按照人的心理。。不死的概率为50%。 死的概率也为50%。
。。那么谁会毫不犹豫的吃呢? 当然会毫不犹豫的吃
当然了
前提是她不知道那是有毒了 拜托。。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即使对蛇鳝和鳝的知识一无所知。躲避危害性的本能还是有的。。
那么毫不犹豫的说辞。恐怕不符合现实。 错鸟
你显然没有明白前提
县官当然是当着妇人的面用有毒的鳝鱼做成食物加以试探
若是你是县官的话
你会蠢到眼睁睁的看着那无辜妇人吃下有毒的鳝鱼?
显然题目中的县官不是那么蠢才是。。 即是试探又怎么会让妇女真吃 !!
把毒鳝吃下去 只不过是东木你自己以为别人的想法
额
谁对谁错都勿论
只能说这是一种可能性
不过正如我所说
那县官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蠢而已
起码他还还给了妇人一个清白
至于LS的高论可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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